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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目录再次修订 涉及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
时间:2020-03-23 10:34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3月19日下午发布了关于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次修订鼓励目录,既有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长远谋划,也是当前应对疫情、稳住外资基本盘的现实需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研发: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电池隔膜(厚度≤12μm,孔隙率 35%~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效区:85%工作区效率≥80%),车用 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 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电动汽车用热泵空调;电机驱动控制专用 32 位及以上芯片(不少于 2 个硬件内核,主频不低于 180MHz,具备硬件加密等功能,芯片设计符合功能安全 ASIL C 以上要求);一体化电驱动总成(功率密度≥2.5kW/lL);高速减速器(最高输入转速≥12000rpm,噪声低于 75dB)。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中还重点涉及了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研发:传感器、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作系统和信息控制系统、车网通信系统设备、视觉识别系统、高精度定位装置、线控底盘系统;新型智能终端模块、多核异构智能计算平台技术、全天候复杂交通场景高精度定位和地图技术、传感器融合感知技术、车用无线通信关键技术、基础云控平台技术;新型安全隔离架构技术、软硬件协同攻击识别技术、终端芯片安全加密和应用软件安全防护技术、无线通信安全加密技术、安全通讯及认证授权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测试评价体系架构研发,虚拟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整车级和系统级测试评价方法,测试基础数据库建设。
 
 
2019年版鼓励目录有四大特点: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等条目。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