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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正式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8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8-07-03 15:42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者:北京理工新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5号


 

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