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会议,对甘肃省兰州市、平凉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相关人员到会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甲醇汽车试点领导小组有关司局人员,山西省、陕西省、贵州省、甘肃省等试点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甲醇汽车试点专家组组长、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担任验收专家组组长,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姚春德教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能源、汽车、环境、卫生、石油石化等领域专家。专家组对兰州市、平凉市甲醇汽车试点运营、加注站建设、甲醇燃料调配中心、数据采集中心等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检测报告,听取了两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质询。专家组认为,兰州市、平凉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科学严谨,数据采集全面、详实。试点车辆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等各项检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非常规污染物甲醛排放低于规定限值要求。兰州市和平凉市均完成了试点预定的目标和任务,建议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