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深圳市交委发布关于《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的公示,该办法明确了2015-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2016年-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的比重应达到100%。并强调,公交企业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目标完成情况与公交企业年度国家燃油补助资格挂钩,对于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公交企业,取消其未完成考核目标年度的国家燃油补助资格。
办法细化了各项补贴标准,甚至指出,对于全年正常运营、且年度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每一自然车根据车辆类型及车长的划分,每车每年给予2-8万元不等的补贴金额。详情如下:
关于《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的公示
为完善我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工作,规范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分配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文件精神,市公共交通局起草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配办法》,详见附件),现将《分配办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市民如对《分配办法》存在建议及意见,请于2017年6月2日18:00时前,拨打交通咨询服务热线12328向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反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相关附件: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