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长兴县新购置30辆纯电动公交车作为城市公交投放使用,截至目前,139辆城市公交全部更新为清洁能源公交车,标志着长兴县城市公交进入零排放时代。
近年来,长兴县运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低碳”战略,坚持以“绿色交通”引领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公交绿色出行的作用,扎实推进公共交通行业节能环保车辆运用,努力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县域样本。
一、强化宣传,提高意识。长兴县运管局在道路运输行业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利用业务培训、专家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环境改善、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显著效果和重大作用,提高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二、争取政策,以点带面。长兴县运管局作为引进新能源车辆的主要牵头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从2011年开始,长兴县政府不断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政策,从起初的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总价30%的补贴,提高到2016年按购置资金的60%的补贴。2012年在全省率先引进了24辆新能源LNG公交车。2014年10月,投资200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引进10辆12米低踏板纯电动大型公交车,成为了全国首个使用纯电动公交车的县级城市,为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广。长兴县运管局将在前期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取得的经验上认真总结,在城乡公交、汽车维修、驾培、出租车、物流等行业加大宣传,全面推广新能源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把“低碳运输”、“低碳出行”贯穿于道路运输发展各环节,为构建全县绿色循环低碳道路运输体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