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 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开始受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请。车辆购置补助支持对象为南昌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 位和个人。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除国家及省、市全部补助后的价款支付。产品销售后,由生产企业或指定销售单位向所属领域的责任部门提交补助申请。申报截止 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
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9万元
记 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方案,2016-2020年,全南昌市将累计推广应用31280辆新能源汽车。根据《南昌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 案》规定,2016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与2016年江西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配套。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1.4万、1.3万、0.8万 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0.8万元。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9万元,纯电动专用车0.8万元。
销售机构须有2家(含)以上维修服务中心
记 者获悉,申请补助的条件主要有消费者所购置车辆属于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 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所购置车辆已纳入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并经责任部门批准、备案;所购车辆的生产企业应对乘用车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 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对商用车(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销售机构须在南昌市县级以上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南昌设立2家(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