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由于大气污染,发生了多次持续时间较长的雾霾天气,给当地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直接治理雾霾目前还没有迅速有效的手段。燃油汽车尾气是城市大气的主要污染源,据欧美发达国家大中城市的检测数据,城市中各类主要污染物的40%~90%来自燃油汽车尾气。在我国,据统计,大城市60%的一氧化碳(CO)、50%的氮氧化物(NOx)、30%的碳氢化合物(HC)污染,是燃油汽车排放的尾气造成的。燃油汽车排放的颗粒大多小于PM2.5,吸入这些颗粒对健康有很大程度的伤害。
目前,我国非常重视雾霾整治,将推广电动汽车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为支持电动汽车发展,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随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配套文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明确提出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要。
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发改委于2016年7月7日印发了《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电桩建设,有效解决电动汽车“最后一公里”问题,2016年浙江省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及充电桩建设纳入“十大方面民生实事”。目前,浙江已实现全省主要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杭州市核心区已达到2公里的充电服务半径。
二、案据
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对充换电服务的需求持续提升。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管理的充电桩使用情况来看,2016年累计开展快充服务34.3万次,充电电量557.6万千瓦时。2017年1月开展快充服务8.9万次,充电电量147.7万千瓦时,预计全年将突破1000万千瓦时。
随着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参与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越来越多,一些矛盾和问题凸显。一是各个运营商各建平台各自为政,所使用的充电卡和APP也互不相同,无法互联互通。车主如果只有一张充电卡,就只能到特定运营商的充电桩充电,既给出行带来不便,也可能导致充电设施重复建设,降低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二是一些先前建成的充电桩,其接口和通信协议与新版的充电基础设施国家标准不兼容,急需尽快改进升级。
三、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推广工作,提高充电效率,提升用户体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统一充电接口,规范功能和技术指标,增强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一是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根据充电技术发展情况,滚动修订相应国家标准,加快推进行业标准的编制发布。二是加强国家标准的执行约束力和强制性,将符合国家标准作为充电设施市场准入的条件。
2.建立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智能服务平台。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编码规范、数据接口、支付标准,建立覆盖全国、信息权威、运行高效、智能便捷的充电设施服务平台。一是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全面准确的充电信息,方便用户找桩、查桩、预约及使用充电桩。二是实现费用结算的互联互通,整合各方资源,引进主流支付渠道,为用户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三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充电电量、充电频次、充电时间、电池性能、充电服务的地域分布、电动汽车行驶范围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发放、标准修订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