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17〕29号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考虑消费者实际需求,现决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