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市场跌宕起伏,2017年伊始新能源汽车新政频频出台,国家政策依旧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竞争格局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
一方面,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扶持等政策上做出了相应调整,要求更加全面化、严格化。另一方面,国家出台了更为严格的补贴监管流程,在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减少了补贴金额。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方向不变,国家扶持政策还将持续。同时,国家的财政补贴退坡不可避免。未来一年,国家的其他配套支持政策及引导政策将陆续完善。
为了更好把握市场趋势,梳理了近半年来国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希望对业界人士有所帮助。详细政策解读且看下文:
一、2017年第1批新能源车推广目录出台
1月23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共39家企业185个车型入围。其中,纯电动产品共35家企业124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2家企业60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家企业1个型号。
据统计,此次进入目录的乘用车共73款,占39%;客车76款,占41%,专用车36款占19%。其中,乘用车中微客类车型逐步稳定进入,而客车中的轻微客类产品基本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2016年第1-5批)全部重审,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依据。从车型来看,2016年最后两批中很多车型成为2017年第一批主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2017年第一个月推出1批新能源车目录,体现了2017年新能源发展渐入正常发展轨道,尤其是专用车的目录推出对车市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2017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出台
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除了燃料电池电动车外,其他车型补贴标准大幅下滑,降幅达20%-40%。
此次调整跟之前的补贴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推荐车型目录性能系数标准调整,门槛提高。
2、 除燃料电池电动车外,其他车型单车国家补贴标准下滑20%,且地方不超过国补的50%。
3、补贴方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
4、在电池方面引入了动力电池新国标,补贴以动力电池为核心,并以能量密度为调整系数的依据。
5、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在申请补贴前有累计里程要求(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完善
1月16日,工信部政法司对外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2016年8月发布的意见稿,本次规定有了进一步完善升级。
高工电动车了解到,在企业准入方面,新规对生产能力和条件、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更加严格化和具体化。总体来说,此次新规主要有以下几点完善:
1、完善生产企业准入条件
企业需是已取得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已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同时,企业还要具备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2、完善产品准入条件
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条件,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相关标准,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建立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同时,企业的监控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监管平台对接。
4、新建 “叫停”制度
针对生产企业,规定要求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信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5、简化审批程序方面
已通过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可免予审查《准入审查要求》的相关要求;取得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准入的生产企业,申请相同类别的纯电动汽车产品准入的,只进行资料审查;现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按照本规定进行改造、审查时,可免予审查其取得准入时已审查的有关内容。
四、2016年1-5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产品需重审
2017年1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录》申报受理审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依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
据统计,2016年共发布了5批推荐目录,共计2193款车型入选。意味着这2193款车型需要按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
五、80亿瓦时电池产能意见稿引争议
2016年11月22日,工信部官网公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产能要求极其大幅提高。
其中明确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正式落实,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将会在企业数量、产业投资、产能扩充和市场竞争等方面都发生重大变化。为满足新意见稿要求,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将掀起新一轮产能扩充潮流。
不过在2017年1月16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已经完成了多轮征求意见,不久将对外正式公布。
与之前发布征求意见稿相比,修改版本将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门槛调低至30亿瓦时至50亿瓦时范围。同时,规范条件将提高研发、产品性能方面的要求。
六、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将统一
2016年10月18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和《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 》(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将车用动力蓄电池分圆柱、方形、软包三大类,对其单体、模块以及系统(电池箱)的尺寸规格和尺寸系列进行了推荐性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统一和标准化是大势所趋,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产动力电池的市场集中度,降低动力电池制造成本和整车企业的压力。
但是据了解,在推进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统一的过程中,整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的步调仍无法做到完全统一,甚至还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统一依然任重道远。
七、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
2016年12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要求做出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应地奖励和处罚措施。
其中强调,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车企负责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或者与电池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共同合作形成电池回收服务网络。
意见稿无疑解决了业内长期以来存在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归属问题,对推动电池回收再利用是个利好。但是有部分主机厂、电池厂以及专业第三方电池回收机构认为,由车企承担主体责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并不看好实际效果,最终可能只是流于形式。
八、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通知
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发布了一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企业不仅要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还发布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相对于今年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中取消了备受争议的“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要求。
九、《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月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资金申报程序、各自责任、追责条款三大块做了详细说明。
其中,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工信部出具的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对于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法使用专项资金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要求停车场建设以停车充电一体化为重点,着力破解“停车难”与“充电难”问题,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和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以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为重点,加大充电基础设施配建力度。在具各条件的城市整合各类停车资源,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停车场管理企业及充电服务企业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运营。
十一、《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并且强调,要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十二、“双积分”并行管理意见稿
2016年9月22日,工信部发布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只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生产情况进行管理。
根据意见稿,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允许结转和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允许自由交易,不能结转。两种积分管理方式将分别考核。
业内人士建议,事后监管力度一定要加强完善,虽然政策允许两项积分组合使用,但车企降耗和新能源汽车两条路径都不能放松。同时,传统车节能技术不可放弃,否则未来面对4.0L/100km的油耗要求时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