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意见,按国家标准1:0.5补贴;到2020年内蒙古推广应用新能源汽
时间:2017-01-03 13:27来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作者:北京理工新源
近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内蒙古对在自治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购置补助。
《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属地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与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2017年以后逐年递增;其他盟市上述比例2016年应不低于10%、2017年应不低于15%、2018年应不低于20%、2019年应不低于25%、2020年应不低于30%。到2020年,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