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引导和推动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北京市规土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规程》。目前,该《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日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指导,结合本市实际,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作出了规定。
一是对各类生活场所的充电设施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在城市建成区按照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要求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置,无论是居住、商业、办公、医院、文化体育场馆,还是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场所,其停车场将全部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形成“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使用”的充电网络体系。同时,标准对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旅游场所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换乘停车场充电桩设置也做出了最低安装比例要求,比如,新建加油站中宜设置不低于4 个电动汽车停车位及快速充电设施。
二是《规程》明确,新建居住区要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标准规定,根据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置标准中对停车位数量的要求,将有不低于18%的居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要求将纳入城市规划中。标准规定:在新建用地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根据电动汽车发展需求核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落实配建指标,提出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在新建用地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确定电动汽车停车场平面布局和停车位规模,提出交通组织及出入口设置方案,保证设施规划的落地。
四是《规程》对充电设施安全设计做出规定。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防漏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进一步明确了充电设施防火灾设计各项要求。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应与停车场地同步建设,应根据具体的场地设计要求,配置专用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