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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11:53来源:北京理工新源 作者:北京理工新源
       2016年12月2日工信部正式下发《关于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2016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知明确先由各省(区、市)应根据督查重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自查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将选择部分地区(省、区、市)、汽车生产企业进行实地督查。


       此次督促检查各地方政府与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监管平台建立、运行状态监测、数据管理上传和安全隐患预警及消除情况;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情况。

       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正式下发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国新能源汽车监管数据接入严格按照国标GB/T 32960执行。在刚刚闭幕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宣贯会”上,明确对于未按规定建立监测平台、发生车辆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或车型,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措施。

       可见为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地方政府与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监管平台”势在必行。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开始对通知中明确要求的工作进行督查与考核。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