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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接入量突破10万辆
时间:2018-12-27 09:10来源:北京理工新源 作者:北京理工新源

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其中要求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利用售后服务网络回收废旧电池,统计并发布回收信息,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实行产品编码,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
 

为加快推动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2018年2月底和3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又先后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北京理工大学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后,迅速开展了有关动力蓄电池溯源工作的行业研讨,最终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技术体系,并完成了国家监管平台的初步升级。
 

2018年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启动仪式于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成功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并于8月1日正式上线启动。
 

》》辛国斌副部长(左二)、赵长禄书记(右二)、卢山主任(左一)、于凯董事长(右一)共同启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
 

为协助电池生产、汽车生产、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相关企业更好理解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法规要求,使溯源信息上传相关主体切实掌握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操作方法、填报要求、使用技巧等内容。北理新源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27日在京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政策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培训会。本次会议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介绍与解读,重点介绍国家溯源管理平台中回收利用管理模块与车载管理模块,并深入两个管理模块接口联调流程进行说明,并针对技术规范等多个维度同与会人员分析研讨。此次培训会的召开,就《管理办法》、《溯源管理规定》及《综合利用规范条件》等重点政策内容做了全面、详实的说明,对于推动行业深入理解管理要求,明确操作程序及技术要点,加快贯彻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有重要促进意义。
 

不仅如此,为保障各企业数据联调对接“国家溯源管理平台”的工作顺利完成,北理新源先后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14日召开两次接口联调交流会,给企业梳理了相关接口联调方面的相关问题,并答疑解惑。
 


最近好消息传来,据北理新源相关人士最新透露,截至2018年12月26日8时,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8月1日施行以来,各车企电池溯源信息全面接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接入量突破10万辆。